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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北仑发布 2021-09-30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和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并延期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举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20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义务段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附件一)。

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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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0年3月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资格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国范围的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2.报名时间和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9:00—3月22日17:00。报名者登入https://nbbledu.wjx.cn/jq/61702035.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2 )。

3.报名要求

选择了高中岗位,可兼报义务段同一学科相应岗位(如选择“高中数学”,选择兼报也就是选择了“义务段数学”),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义务段不得兼报高中。

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北仑区教育局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在相关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指标。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仅限高中体育、义务段书法岗位),面试满分10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40%记入总分,其中高中体育、义务段书法岗位中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分别按40%、20%、40%记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考生如报考义务段岗位,可自主选择试讲初中段或小学段(试讲选择学段与以后分配无关)。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高中体育和义务段书法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

2.考试事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

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四)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考试当天进行。考生在考试前提交审核的资格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荣誉证书择重要者提供两三份即可)、比赛获奖证书、研究生如以教师资格证报考,请带上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至考生就读大学。

2.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

3.签约

体检当天进行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4.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五、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仑区教育局共同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9383957,薛老师;89384005,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0年3月5日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教育局,封面图:朱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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